胶南市慈善总会创始人、创始单位条件
1、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捐献都可获得胶南市慈善总会颁发的慈善捐赠证书。
2、个人捐献1000元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私营小型企业捐献2万元以上,大中型企业及公司捐献10万元以上者,都可获得胶南市慈善总会创始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载入胶南市慈善事业史册。
3、个人捐献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及私营小型企业捐献6万元以上,大中型企业及公司捐献20万元以上者,可推举为胶南市慈善总会理事;境外人士捐献5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名誉理事。
4、个人捐献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及私营小型企业捐献10万元以上,大中型企业及公司捐献30万以上者,可推举为胶南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并获得慈善大使称号。
5、热心慈善事业 ,宣传慈善事业,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捐款在5万元以上者,可荣获慈善宣传大使称号。
胶南市慈善总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十一月